四川泸州群体事件7辆警车被点燃警方带离20人

2012年10月18日09:18  泸州新闻网

  今天上午八点三十分。泸州市政府就红星小区事件召开新闻发布会。泸州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张文军相关情况作新闻发布。

  据通报,10月17日17时20分左右,泸州市110指挥中心发出指令,龙马潭区红星路发生交通拥堵,要求附近交警及时赶赴现场疏堵,市交警支队三大队两名辅警立即赶赴现场。在现场维护时,发现一辆车牌为川 E36430的白色大货车违反临时停车规定。两名辅警随即喊话要求该货车驶离,但该货车司机拒不配合,辱骂执勤辅警,双方发生抓扯。其间司机突然不适,并 呼叫“车上有药”,辅警上车寻药未果后,当地群众在车内找出药品给司机服下,此后司机不适加重,辅警随即呼叫。辅警呼叫 指挥中心通知120救护车赶赴现场施救,货车司机经现场抢救无效死亡。

  在处置、施救过程中,现场逐渐聚集较多群众,最多时围观群众千余人。部分情绪激动人员袭击前来处置事件的警车,事件中,有7辆警车被推翻,其中5辆警车被点燃,2辆警车被烧毁。

  初步查明,事件死者名叫甘俊元,男,1954年8月12日出生,汉族,四川泸州市龙马潭区安宁镇枣子村十二社村民。

  事件发生后,市委、市政府高度重视。市委书记刘国强第一时间赶到市110指挥中心处置工作,市委副书记、市长刘强立即赶到事发现场进行处置。经过耐心细致地工作,10月18日2时30分左右,死者家属自愿将遗体送往市殡仪馆,此后事态逐渐平息,4时许,围观群众全部疏散,事件得到平稳处置。

  在对事件依法处置过程中,公安机关现场带离20人,未造成人员死亡。

  目前,泸州市纪委(市监察局)、市检察院已成立联合专案组,对事件展开调查,相关情况在调查后及时公布,并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处理。希望广大市民,不信谣、不传谣。

  泸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还就"10.17"事件的相关问题,回答了媒体的提问。

(编辑:SN025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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